6月28日记者从铜陵市有关部门获悉,铜陵县汪冲煤矿“6·21”透水事故发生后,为切实吸取教训,认真抓好当前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,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铜陵市决定全市所有煤矿、小型非煤矿山立即停止一切采掘活动,认真排查安全隐患。
停产的矿山企业要停止井下一切采掘、维修活动,只准通风、排水,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维修、作业活动。对不服从监管、违法违规组织施工和生产的矿山,按有关规定提交县、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。凡停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,对矿山企业违反规定,擅自组织施工生产制止不力造成事故的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