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1日我市2013年度创业园区外创业租房补贴申报审核结束,经过铜陵市人社局认真审核,首批10家企业获补贴,此次补贴金额为22.8万余元。
据悉,为鼓励全民创业工作,支持民营经济发展,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,同时降低初创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场地方面的成本支出,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,我市于2013年11月出台《铜陵市创业园区外创业场地房租补贴试行办法》,新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园区局限,园内园外创业均能享受扶持政策。其中,此次租房补贴享受对象为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士兵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以及在本市创业园区外注册登记的各类小微企业。房租补贴期限为自创业企业初次享受房租补贴起,最长不超过36个月。
此次享受租房补贴的10家企业为首批享受该项补贴的企业,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我市一县三区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。